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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严抓”助推镇街纪委“三转”

浏览次数:3238   发布时间:2015-03-03 09:10

  近年来,镇、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易发、多发态势,为此,市纪委以“三个严抓”,着力提升镇街纪委工作水平。

  一、严抓队伍管理,夯实基层反腐倡廉基础

  一是选优配强队伍制订了《兴宁市镇(街)纪检干部资格准入制度》,进一步明确镇(街)纪检干部准入条件,以及选调、任用程序,及时配齐纪委班子成员。二是明确纪委书记的排名和分工。下发《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中排序的通知》,明确规定镇(街)纪(工)委书记排在党(工)委副书记之后,其他党(工)委员之前,不得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确保主要精力放在主责主业上。三是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结合开展“述责述德述廉”、干部约谈等工作,督促各镇(街)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在人、财、物等方面对纪(工)委履职进行重点保障。

  二、严抓规范建设,提升镇街纪委工作水平

  出台《兴宁市关于开展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支持各镇(街)纪(工)委实现“有组织、有牌子、有专职工作人员、有专用办公室、有必要办案设备、有工作经费保障”等“六有”硬件目标,以及“有行为规范、有工作职责、有办案规程、有工作制度、有工作台账、有良好形象”等“六有”软件目标。目前,全市各镇(街)纪(工)委全部实现了硬、软件“六有”目标。

  三、严抓执纪办案,增强纪检监察工作自信

  深化“三转”,着力破解镇街纪委不愿办案、不敢办案、不会办案的难题。一是“送出去”学习培训。将镇街纪检干部纳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定期选派镇(街)纪(工)委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办案业务培训,提高镇街纪检干部纪检监察业务理论水平。二是“派下去”业务指导。由市纪委正、副书记带队,组织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职能室骨干深入到各镇、街,指导镇(街)纪(工)委开展执纪办案工作,增强执纪办案工作推动力。三是“抽上来”实践锻炼。以跟班学习形式,抽调镇(街)纪(工)委干部到上级纪委监察局直接参与执纪办案工作。镇(街)纪(工)委干部通过学习上级纪委监察局执纪办案方式方法,有力地提升自身执纪办案水平。(兴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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