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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会议

浏览次数:3225   发布时间:2015-03-13 09:50

兴宁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会议强调:

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

 

  3月13日,兴宁市召开市直有关单位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会议,将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为39项任务,分解到37个单位。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刘锐清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市纪委副书记袁勇华主持。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市纪委各室(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刘锐清对市直单位落实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当前市直单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了分析,要求各责任单位从四个方面抓好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一是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抓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教育督促本单位党员干部学规矩、懂规矩、讲规矩,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党纪党规意识,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法纪红线、行为底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高举执纪问责“利剑”,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重点查处本单位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要按照作风建设要求,针对行业和领域特点,进一步细化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定。三是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本单位的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市直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做到对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不隐瞒、不偏袒、不包庇。四是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扎实推进源头防腐工作。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和选人用人管人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构建不能腐和不想腐的防线。要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弊端。

  刘锐清强调,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牛鼻子”,做到守土有责。各牵头责任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谁主抓”的原则,积极发挥统筹协调、部署分工、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职能,建立责任单位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牵头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分工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确保牵头任务落实到位。各配合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与牵头责任单位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要坚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与牵头责任单位共同研究,在全局框架内积极稳妥推进。(兴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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