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目前,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的蔓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引发腐败问题,败坏社会风气,影响我国投资环境和国际形象,治理商业贿赂已成为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商业贿赂目前在工程建设、土地转让、医药购销、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和资源开发中较为严重,其主要表现形式:一是单位或个人收受经营者以现金、实物回扣方式的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二是软回扣。如高消费招待、提供出国机会及风景旅游观光等;三是为对方提供赌资、装修住房、负责子女出国留学费用等;四是为对方提供明显可盈利的业务项目、物资批件及合同等。
笔者认为,治理商业贿赂要做到:
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巩固道德防线,使处于商业贿赂边缘的高危人群能够以良好的商业道德观念约束自己,不去从事商业贿赂。查办案件能够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认清商业贿赂的危害性,也威慑那些走到边缘的人心有所悸而悬崖勒马。
完善法规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议出台一部《反商业贿赂法》,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及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同时,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体制、医疗卫生体制、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改革,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大力推行政务、办事公开等。
严格执行会计报告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报告制度;所有经营者必须采用保证能够准确反映所有营业情况的会计标准;不论何种理由,做假帐应被视为犯罪行为;会计事务所不能只要企业给钱,就听凭企业的报帐,并出具含有假帐的会计报告或审计报告。凡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会计事务所,均要承担严重后果。
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设置必要的监控机构,加强对生产经营必要的监控机构,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金融、票据的管理;制定相关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同时,建立人大立法监督、党派民主监督、公民投诉举报和舆论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各方面的监督力度。
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有重点对象、影响大、后果严重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严密法网,从重从严处理一批商业贿赂典型案件,以震摄“顶风作案”的腐败人员。同时深入剖析腐败分子蜕化变质的原因,适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健康商业文化。治理商业贿赂不仅要从法律和行政的角度入手,还要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消除人们头脑中对商业贿赂的不正确认识。通过宣传教育,把人们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努力净化社会环境,大力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营造公平竞争、等价交换、廉洁经营、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2009年2月11日第三版/刘义中 童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