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排查预警工作,及时预测廉政风险的变化趋势,对出现的低保工作风险苗头进行预警,启动廉政风险防控预警联动机制,由市纪委、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通过全面清理排查低保对象认定等潜在风险、开展风险社会评估、强化风险预警处置等工作,全市共核减低保户4011户,新增低保户1232户,进一步推进和规范该市低保工作,力促实现“阳光低保”。
围绕低保对象认定排查潜在风险。重点对以下11种情形开展核查:夫妻双方或家庭成员各领取一份低保金的;有劳动能力的;父母年老、子女己分家有赡养能力的;己享有政府补贴或领取社会保障金的离任村干部;纯女户结扎对象家庭生活己好转;村(居)干部亲属,特别是配偶、父母、子女,领取低保金的;残疾人有劳动能力,有经济收入,家庭生活较好的;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即退休金)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除外);子女在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两年以上全家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而且在本市或外市购有房产的;城市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300元、农村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210元的。在逐一过滤的同时,着重查找“关系保”、“空饷保”、“搭车保”和“骗保”等潜在风险。
围绕低保标准开展风险评估。采取民主评议进行廉政风险评估,由镇(街道)驻村组长、村监委、村干部、党员代表、村(居)民小组长代表、村(居)民代表等组成廉政风险民主评估小组,人数不得少于15人,其中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评估人数的三分之二。小组根据本年度的最新低保标准为主要依据,评估所在村(居)的低保工作是否存在应保未保、应退未退的潜在风险。据统计,全市共开展评议评估491场(次),提出异议1869人(次),全部进行重新核查处理,核减率达100%。
围绕低保预警启动风险处置。通过日常管理、社会舆情、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途径,广泛收集、认真分析低保工作廉政风险信息,形成信息报告。根据廉政风险预警信息报告,对可能引发风险的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发出预警信号,及时进行预警纠错,做到低保工作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兴纪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