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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信访室重视学习业务知识

浏览次数:5953   发布时间:2014-10-15 15:00

  我市纪委信访室根据《梅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干部业务知识测试题》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信访室干部进行信访业务知识测试并开展讨论交流。通过测试讨论,使信访干部查找到自身存在的差距,业务知识得到较大的提高。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市纪委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蓝新环同志专门组织信访干部认真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范围、办理流程、信访件的处理、调查、报结、归档等业务知识,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最新的《广东省信访条例》等法规、条例,为业务知识测试打下基础。

  二、干部自觉测试

  我市纪委信访干部为了做好《梅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干部业务知识测试题》,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最新的《广东省信访条例》、《信访工作百问百答》等基础上,还通过上网查阅和查看信访工作业务书,认真细致地做好《梅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干部业务知识测试题》中的填空题和简答题。

  三、积极讨论交流

  我市纪委信访干部还对《梅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干部业务知识测试题》中的讨论题进行了积极的讨论和交流。

  (一)对在核实信访件是否属实名举报件时怎样与群众核实才不会泄露举报人情况及举报信息的问题。一致认为要按照梅州市〈〈实名举报核实工作流程〉〉进行,用电话的形式进行了解,通过信访室专用电话3381097与对方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对来访实名举报的直接核实其身份证件信息)。

  (二)对非业务范围内的上访怎样妥善引导和劝离的问题。一致认为:可告知对方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做好解释工作;对问题重大、时间紧迫的事项,可帮助对方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落实对问题的处理;也可立即向领导报告,请示处理意见。

  (三)对信访老户经常来电、来访怎样妥善处置的问题。一致认为对信访老户来电、来访者,应尽量由原承办人接谈,确有新的问题,原承办部门应予以复议和查处。对无正当理由的,对上访人晓之以理,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

  (四)对信访人就举报事项办理时限提出质询和要求应怎样妥善应对的问题。一致认为如果因特殊原因造成办理时限超时,要向信访人说明原因,取得理解,并明确答复办理的信访时限要求。对不合理的质询和要求,通过摆事实、说道理、讲法律、对上访人晓之以理,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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