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对罗岗镇政府原常务副镇长黎国栋、原扶贫办负责人刘海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黎国栋、刘海勇等2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以及截留(骗取)私分扶贫补助款、民政救济款等。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黎国栋、刘海勇开除党籍处分,将上述2人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浏览次数:11715 发布时间:2015-02-12 10:25 |
日前,市纪委对罗岗镇政府原常务副镇长黎国栋、原扶贫办负责人刘海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黎国栋、刘海勇等2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以及截留(骗取)私分扶贫补助款、民政救济款等。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黎国栋、刘海勇开除党籍处分,将上述2人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