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资金尤为当地农民倚重。然而,却有人将“黑手”伸向了农民的“救命钱”,疯狂侵吞“新农合”资金。让贪官们意想不到的是,一张法网早已悄然拉开。巫山县对全县“新农合”资金展开的“拉网式”检查,一举清查出违规套取、贪污“新农合”资金共计240余万元。清查中,文某等7名社保系统的“内鬼”相继现出原形。
社保所长“不打自招”
2012年4月,重庆市巫山县审计局在社会保障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县一些社保所的资金管理疑点重重,甚至存在个别社保所干部骗取“新农合”资金等问题。
线索报到县纪委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金烽愤怒不已:“农民的‘救命钱’也敢动?必须查个水落石出!”
随后,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和分析,巫峡镇社保所原所长邓某第一个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野。办案人员很快掌握了此人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民“入保”任务,垫资套取大量“新农合”资金的线索。
就在办案人员准备找邓某谈话的时候,听到风声的邓某把得到的赃款退回,并主动向办案人员交代了自己伙同他人侵吞“新农合”资金的事实。
邓某告诉办案人员,每年的“新农合”资金中,每个参保人员除了自己缴纳20%的资金外,由财政投入80%。一些农民外出打工,几年也不会动用“新农合”资金看病,而这恰好给了邓某等“有心人”套取资金的机会。
2010年12月,邓某和该所职工肖某等4人串通巫峡镇社区卫生院院长程某、会计黎某,共同出资42万元,再由巫峡镇社保所出资3.8万元,来垫付巫峡镇2011年“新农合”门诊费,采取伪造《“新农合”门诊费补偿登记表》、《“新农合”村卫生室补偿费用结算审批单》等方式,非法骗取国家“新农合”资金88万余元。除去本金45.8万元,邓某等7人共同私分了30万元,余下的资金作为镇社保所工作经费。
众多农民“被生病”
邓某等人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按理说案子可以了结了,但该案暴露出的“新农合”资金监管漏洞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经过大量综合比对分析,办案人员认为此类问题在当地绝不是个例。经研究,巫山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一次“新农合”资金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中,福田镇社保所“新农合”资金管理问题显现。该镇社保所相关资料显示,村民李某当年住院多次,领取了一定数量的“新农合”医疗补助款,但办案人员核实后发现,当事人长期在外打工,近期根本没有回家。
“新农合”资金的审核、报销等,都有一整套严格的管理程序,这假账是如何在医院顺利做成的呢?几经调查,办案人员锁定了镇中心卫生院会计吴某。
吴某很快承认垫资套取部分村民“新农合”医疗补偿款的事实。然而,当办案人员根据手上的初步线索怀疑吴某等人不是垫资套取,而是空套资金时,吴某坚决否认。
要弄清真相,只能用证据说话。办案人员决定进村挨家挨户查看资金账单。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办案人员发现,该镇当年至少有上千名村民“被生病”。也就是说,有人冒充当事人身份生病住院,然后套取补偿费。而这一切,当事人完全不知情。
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办案人员找吴某对账。自知瞒不过去的吴某承认是自己通过做假账凭空骗取“新农合”医疗补助款42.54万元。
揪出背后的“内鬼”
一个镇卫生院的会计怎么会有这么大能耐侵吞这么多“新农合”资金?如此明显的漏洞,医保监管部门为何没有发现?这背后很有可能有“猫腻”!县纪委决定继续深挖案情。
终于,吴某告诉办案人员,与其联手作案的还有县医保中心监督科科长文某。吴某和文某是同学,文某作为县医保中心监督科负责人,对全县的“新农合”参保动态十分清楚。当文某找到吴某提出联手空套资金时,吴某虽然犹豫过,但想到文某大权在握,应该不会出问题,便抱着侥幸心理答应了。
原来,最大的“内鬼”在此!
办案人员迅速找到文某。在大量证据面前,刚开始还百般狡辩的文某低下了头,承认自己和吴某一分本钱未花,骗取了国家40多万元“新农合”医疗补助款的事实。
文某交代,2011年上半年,他与吴某商量如何骗取“新农合”资金,把国家的钱变成自己的钱。文某掌握着监管全县“新农合”报账系统的权力,因此俩人从“新农合”报账系统中找出未报账的参保人员共9500人,然后由吴某到福田镇中心卫生院做假账,骗取了42.54万元。之后,吴某分4次转账给文某共计20万元,其余的22.54万元被吴某占为己有。
之后,办案人员一鼓作气、乘胜追击,先后查处了龙溪镇社保所原所长张某等人侵吞“新农合”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一个个“内鬼”相继被揪出……
2012年12月底,巫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巫山县医保中心监督科科长文某等人侵吞“新农合”资金系列案件。最终,文某、吴某、邓某等人分别被判处5年6个月至10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