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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机制 提高信访处置效率

浏览次数:6141   发布时间:2016-06-15 09:36

     我市纪委着力理顺信访举报机制,提高信访处置效率。2015年共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697件,其中立案175件,初步核实261件,谈话函询12件,了结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7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2015年1月,市纪委接到一件某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领导把私人开支拿到单位报销出账的信访件,立即启动信访联动督办机制,由信访室、纪检二室、第五派驻组与卫计局、黄槐镇纪委联合查办。短短3天后,便查清了该事业单位1名领导用公款宴请亲朋好友,伙同他人以单位名义每月购买香烟供自己享用,以及在公务接待中存在挥霍浪费行为的违纪事实。最终,该单位1名领导和2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12.9万元。
  “这是办信合力在起作用,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我市纪委信访件‘零暂存’也要归功于此。”市纪委信访室主任表示。她认为,信访件查办效率的高低,取决于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机制是否健全完善。
   市纪委通过制订《信访举报案件督办制度》、《重要信访举报案件领导包案暂行办法》等制度,明确督办人、督办方式、重点督办内容,对信访举报案件督办工作做到“五不放过”,即问题未查清的不放过,定性不准确的不放过,处理意见未落实的不放过,案卷材料不规范的不放过,查结后未反馈的不放过。
   在规范信访举报程序上,市纪委采取层层把关的措施,从严管理,有效提升信访举报办理成效。机关各室、各派驻组和领导收信统一归口由信访室受理、登记、呈批和办理,保障信访举报线索不分散、不流失;在领导批示信访件后,再由信访室分派跟踪落实,做到集中一个信访举报件出口;将重要信访举报件初核结果纳入案审监督程序,要求做到信访问题查清、材料完备、监督到位,并明确办理时限,件件在5日内受理,10日内转送,易办案1个月内查结,疑难案2至3个月内查结。
  为实现信访督办全覆盖,兴宁市纪委建立起横纵联动督办机制。在横向上,组织市直派驻纪检组与所辖部门,定期开联席会,协调督办疑难、 复杂信访。在纵向上,实行信访室、派驻纪检组与基层纪委进行联合办案,既旗帜鲜明支持基层纪委办案,又加强对案件督促指导,当场谈意见、给建议,与镇街、 市直单位共同制定补充调查处理措施,使信访工作实现从“单兵作战”到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转变。
  市纪委还将基层纪委办理信访举报列入单位年终党廉考核,促使基层及时、公正处理信访问题。对信访举报件办理责任不落实、工作滞后的,约谈单位一把手和分管纪检工作领导,造成严重后果者进行问责。 2015年以来,我市开展此类谈话提醒35人次,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纪委信访工作的开展。(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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