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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锐清:不忘初心,勇于担当

浏览次数:2233   发布时间:2016-08-04 15:49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锐清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上强调:

不忘初心 勇于担当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月3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锐清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和梅州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做到不忘初心、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蓝新环,市纪委副书记袁勇华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纪委有关文件和省、梅州市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精神,总结了我市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了下半年工作。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31件,共立案148件148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13人,全市20个镇(街)完成自办案件77件。

    刘锐清充分肯定了我市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狠抓责任落实,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一要把握“时度效”要求,落实“两个责任”。要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种好纪检监察“责任田”,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倒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二要实践“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做到保持执纪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敢于担当,严格抓换届纪律,继续深化“两违”线索排查。三要坚持“严细深实”,抓好干部作风。继续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强化八小时外监管,落实执行好省和梅州市纪委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四要坚持标本兼治,巩固“纪教月”成果。加强法纪宣传教育,精准防控廉政风险,认真挖掘客家文艺、家规家教、乡规民约和红色故事等历史文化资源,繁荣廉洁文化,汇聚廉荣贪耻正能量。五要深化“两学一做”,当好忠诚卫士。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入贯彻“两学一做”要求,筑牢“四种意识”,切实提高能力素质,认真落实层级管理、外出请示报告、案件线索“两个报告”等制度,确保忠诚干净担当。(兴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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