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振在市纪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专题会议上要求:
以重要批示精神统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5月3日,市纪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冯振在会上要求,要坚持以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统领,在市委和梅州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为我市加快构建“一中心四组团”发展新格局,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会上,冯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了学习辅导。他指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悟和把握好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要按照省委、梅州和兴宁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部署要求,高标准组织好集中学习和高度自觉做好个人学习,真正悟透、领会和把握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的精神实质。
对如何落实好纪检监察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任务和措施,冯振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统领,重点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忠诚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坚决减存量遏增量,要抓好巡察派驻,坚持标本兼治。二是驰而不息抓作风提效能,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政务环境。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三是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既有效治理为官不为又鼓励干事创业。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给“有为”者保驾护航、使“不为”者无立足之地。四是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毫不放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把执纪审查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要发挥好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严防“灯下黑”。(兴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