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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进驻3个单位开展首轮第二批巡察工作

浏览次数:6214   发布时间:2017-08-01 17:20

    根据市委安排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7月31日,市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进驻合水镇、市工商和质量监督局、市旅游局等3个单位开展巡察,并分别在所进驻单位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相关单位动员会。

    动员会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市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梅州市委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对被巡察单位进行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和各巡察组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梅州市委和兴宁市委对巡察工作的新部署,坚定不移地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让“铁规”发力、“利器”生威。要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纪律约束。要加强沟通协调,同心协力完成好市委部署的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巡察组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相关制度要求,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民主测评、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与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访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动员会上均表示支持巡察组的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

    合水镇党委书记赖建文表示,要充分提高认识,全面统一思想,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主动支持市委巡察组的监督检查;要精心组织安排,全力配合;要诚恳接受监督,扎实抓好整改;要抢抓新的机遇,加快合水发展。

    市工商和质量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黄耀添表示,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支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要以虚心诚恳的态度接受监督检查,认真查找问题,扎实抓好整改;要鼓足干劲,认真履职,以巡察为动力推动工商和质量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范益民表示,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巡察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上来,认真履行配合、支持义务,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诚恳接受、深刻剖析原因,立行立改,全力推动全市旅游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为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各巡察组还分别开通受理电话、邮政信箱,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围绕巡察内容反映问题。

   市委巡察组巡察对象和受理电话、邮寄地址分别如下: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合水镇。受理电话:***********;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一巡察组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工商和质量监督局。受理电话:***********;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二巡察组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旅游局。受理电话:***********;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三巡察组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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