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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县级党委异地巡察组和兴宁市委巡察组进驻5个单位开展巡察

浏览次数:7324   发布时间:2018-01-02 15:21

    根据兴宁市委安排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12月22日至27日,该市3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等3个市直单位开展巡察,并分别在所进驻单位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同时,梅州市县级党委异地巡察第七组进驻宁中镇和市农业局开展异地巡察工作。

    动员会要求,要深刻领会把握党的十九大对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和开展政治巡察的重要意义,紧扣“六大纪律”,瞄准“四风”,突出“两个责任”,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态度上认真对待、在行动上坚决服从,确保巡察工作有效开展。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与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访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动员会上均表示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顺新表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端正态度,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努力推动全市人社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启东表示,要高度重视,切实站在全局的高度看待巡察工作,要严守纪律、全力配合,确保巡察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要及时整改,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伟文表示,要强化政治意识,诚恳接受巡察监督,以极端负责精神,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做到立行立改,全力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全市环保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巨文表示,要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自觉接受、积极配合、主动支持巡察组的监督检查。诚恳接受监督,扎实抓好问题整改,迅速提升能力,开创良好工作局面,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宁中镇党委书记王建平表示,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创造良好环境,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认真整改,努力提升各项工作水平。

    为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各巡察组还分别开通受理电话、邮政信箱,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围绕巡察内容反映问题。

    兴宁市委巡察组和梅州市县级党委异地巡察组巡察对象、受理电话、邮寄地址如下: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电话:***********;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一巡察组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林业局。受理电话:***********;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二巡察组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环保局。受理电话:18027710511;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三巡察组

    梅州市县级党委异地巡察第七组巡察宁中镇和市农业局。受理电话:18027713511;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梅州市县级党委异地巡察第七组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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