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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召开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会

浏览次数:2131来源: 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8-27 15:48

    根据兴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8年8月23日上午,兴宁市召开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机构全体成员,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龙田镇、先声村等44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赖伟强同志宣读了《中共十三届兴宁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方案》,明确了本轮巡察的对象、任务分工、重点内容、工作要求。

    就如何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任务,确实发挥巡察利剑反腐作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冯振同志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坚定不移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全覆盖。必须紧扣新时代巡察工作的“纲”和“魂”,切实承担“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把准政治巡察的着力点,找准切入点,靶向性攻坚,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关注重点,推动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是牢牢把握高质量巡察的要求,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握特点、突出重点、依靠群众,既注重“规定动作”的准与活,又加强“自选动作”的细与实,敢于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要进一步提高巡察报告质量,认真落实好“六个度”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是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增强政治、业务本领,敢于举旗亮剑,敢于较真碰硬,坚持严的尺度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全面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锻造忠诚干净担当,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高素质专业化巡察队伍。

    同时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良好契机,积极配合巡察组做好相关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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