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市纪委监委专项检查组将于2月21日至2月27日,对兴宁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项检查。按照有关规定,专项检查组主要受理反映兴宁市纪委监委及其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受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专项检查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专项检查期间设值班电话:***********,接听时间为8:30-18:00,电话受理信访时间截止至2月27日。邮政信箱:梅州市委大院6号楼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邮编:514021。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直接向专项检查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梅州市纪委监委
纪检监察工作专项检查组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