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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医院原党总支书记、原院长叶胜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浏览次数:73162来源: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6-06 17:45

    经梅州市纪委监委批准,兴宁市纪委监委对兴宁市人民医院原党总支书记、原院长叶胜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

    经查,叶胜朋违反党的纪律,收受他人送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干预插手医疗设备、耗材等物品的采购,违规拆解工程项目,违反工作纪律;非法收受医疗设备、耗材供应商等人的送款,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叶胜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兴宁市纪委常委会(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兴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叶胜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叶胜朋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兴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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