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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兴宁市委第六轮巡察被巡察单位公开整改情况

浏览次数:29484来源: 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01 17:13

    近期,十三届兴宁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根据省委、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石马镇、黄槐镇、黄陂镇、大坪镇、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馆、团市委、市妇联等9个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石马镇党委:

    针对“意识形态建设不够落实,对宗教活动场所监管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石马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会议,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召开专题会议研判辖区内宗教工作形势,及时推动落实上级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对上级关于宗教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指示精神进行学习贯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监管。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以案治本工作职责,及时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纪委班子成员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及有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强化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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