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宁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至7月,十三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分别对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审计局党组、市信访局党组、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市物资总公司、市商业集团公司、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等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近期,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向上述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长效。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梅州市委、兴宁市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十三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情况予以公开。
1.市人大机关:存在政治思想建设有待加强,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人大工作有差距,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履职尽责不够到位;机关党建不够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三会一课”质量不高;“两个责任”压得不实,警示教育有松懈,谈话监督提醒不够有力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努力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二要夯实党建基础,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机关党建质量。三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市政协机关: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履行新时期政协使命有差距;机关党总支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不够到位,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够完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二要强化党建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机关工作效能,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三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财务管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3.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存在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够规范,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力度和组织人事工作有待加强,落实“三会一课”不够严肃;调整优化编制力度不够,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整治不够彻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要加强班子建设,切实发挥头雁作用。二要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要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四要加强调查研究,科学管理和使用编制。
4.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存在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严实,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够到位,主题教育活动走过场,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督导检查党建工作少,发挥党建示范点示范作用需加强,党课教员培训欠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仍有差距,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加强党的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四要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5.市审计局党组:存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重审计轻整改,审计整改监督检查力度不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缺失,学风不扎实;党建工作抓得不严,执行干部任免程序和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有差距,谈话提醒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要加强思想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二要端正学风会风,切实推动党建工作。三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
6.市信访局党组: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够深入;“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够规范,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格,做好新时期人民信访工作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紧,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重业务,轻党建,干部职工管理不够扎实细致;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三公”经费使用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要突出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治党管党的政治责任。二要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三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三公”经费使用。
7.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扎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严不实;党组核心作用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够有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差距,对公共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监管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政务服务工作跨越发展。二要加强纪律建设,切实规范、严肃党内生活。三要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8.市物资总公司:存在学习宣传贯彻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缺失;党建主体责任履职不够到位,党性教育不扎实,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支部堡垒作用不显;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超范围使用工会费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二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三要夯实党建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四要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9.市商业集团公司:存在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效差,履行自身职责不够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效率低;党委组织不健全,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组织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弱化;党风廉政教育缺乏,推进以案治本工作缓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违规发放津补贴,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点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二要抓牢党建工作,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三要加强财务管理,杜绝廉政风险。
10.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存在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推进新时期供销工作有差距;党建工作较薄弱,组织生活不严肃;干部职工管理不严格,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对下属公司监管缺失;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下属公司财务管理较混乱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党对供销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加强党建工作,夯实党建基础。三是增强责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