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 欢迎访问兴宁市纪检监察网网站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审查调查 / 审查调查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何群辉(享受正科级待遇)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浏览次数:62135来源: 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24 16:57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何群辉(享受正科级待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兴宁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何群辉简历

    何群辉,男,1962年11月出生,汉族,广东省兴宁市人,本科文化,工学学士,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7月在核工业部华南地勘局工作;

    1993年8月在兴宁市合水镇人民政府工作;

    1999年4月任兴宁市合水镇党委委员;

    2004年5月任兴宁市法制局副局长;

    2005年2月任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2006年8月任兴宁市水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3年5月任兴宁市水务局党委、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10月当选为中共兴宁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2019年2月至今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享受正科级待遇,市委委员。

主办:中共兴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兴宁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兴宁市青眼塘路市委大院内 电话:0753-338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