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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市委第八轮巡察10个被巡察单位公开整改情况

浏览次数:65386来源: 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03 14:56

    近期,十三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根据省委、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等10个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市人大机关

    针对“思想政治建设有待加强,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人大工作存在差距”问题,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27个,形成贯彻落实意见15条。

    针对“党总支履职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三会一课’质量不高”问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党总支工作职责;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针对“廉政教育走过场,警示教育有松懈,谈话监督提醒不够有力”问题,制定《2020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做实“规定动作”;学习《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严格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已开展谈话提醒9人次。

    市政协机关

    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履行新时期政协使命有差距”问题,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强化理论武装;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

    针对“机关党总支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抓党建工作不够扎实,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不够到位”问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做好党总支工作,切实发挥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支委会专题研究,明确党建工作责任领导、责任人,支委会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和会议记录。

    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三公’经费使用不够规范”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党总支部日常重要工作,与政协机关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建立健全派车登记制度,所有公务用车安装定位系统。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针对“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够规范,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问题,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精心制定学习计划,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主题教育活动经验做法;建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制度》,制定并落实《2020年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计划》。

    针对“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够到位,落实‘三会一课’不够严肃,组织人事工作有待加强”问题,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三会一课”计划,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落实任前谈话制度。

    针对“调整优化编制力度不够,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整治不够彻底”问题,落实“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原则,从清理编制资源、狠抓编制结构调整入手,科学管理和使用编制;制定《兴宁市机构编制问题台账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推进问题整改到位。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制定《中共兴宁市委编办谈话工作制度》,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预防警醒,开展谈心谈话9人次。

    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严实,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够到位,主题教育活动走过场”问题,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体系,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学习贯彻《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方案》精神,已创建9个模范机关示范点;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章党规党纪》等,抓实主题教育活动。

    针对“督导检查党建工作少,发挥党建示范点示范作用需加强,党课教员培训欠缺”问题,建立机关党建网,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宣传党建、督导管理党建工作;组织相关市直单位到党建示范点观摩学习,交流创建经验;举办市直单位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加强教育培训。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重视,抓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仍有差距,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问题,成立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工委班子议事议程,定期研判工作;制定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的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把明查暗访与督导检查有机结合,一体抓好落实;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清单。

    市审计局党组

    针对“存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审计后续整改工作跟踪督促力度不够”问题,严格执行《特约审计员管理办法(试行)》,配齐特约审计员;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督促被审单位抓好整改工作。

    针对“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缺失,学风不扎实”问题,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讨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对学习心得体会、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总结进行自查,对学风不扎实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谈话提醒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重新调整领导小组,压实“一岗双责”责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研判会;严格执行谈话提醒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

    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力”问题,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深入挂钩村了解情况,到贫困户家中慰问、调研,巩固帮扶成效。

    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对公共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监管不到位”问题,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理清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与政务服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修订完善《公共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公共服务中心考勤制度》等13项制度,对窗口人员实行双重管理。

    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廉政风险”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大财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规范政府采购程序,防范廉政风险。

    市信访局党组

    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够规范,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格,做好新时期人民信访工作有差距”问题,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制度;修订完善接访工作制度及处理群众来信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形势月分析机制,加强对交办信访件的督办跟踪。

    针对“党建工作抓得不严,干部职工管理不够扎实细致”问题,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临聘人员的合同管理制度》《兴宁市信访局考勤及请休假制度》,扎实抓好干部职工管理。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三公’经费使用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统筹推进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

    市物资总公司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缺失,学习宣传贯彻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成立领导小组,修订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制订工作计划,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设立宣传栏,更新宣传牌,强化宣传教育氛围。

    针对“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够积极”问题,召开研究部署疫情防控专题会议,建立信息汇总机制及台账管理;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力度,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放防疫物品,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党性教育不扎实”问题,向市直工委请示,设立“机关与老干部”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制定“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和监督管理。

    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超范围使用工会费”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工会费使用标准,规范发放工会慰问金。

    市商业集团公司

    针对“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效差,履行自身职责不够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效率低”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开展5次学习,全面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修订完善《印章使用及审批登记制度》《干部职工出入境证件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内部监管职责。

    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修订完善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

    针对“党风廉政教育缺乏,推进以案治本工作缓慢”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召开纪律教育专题党组会,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加强以案治本警示教育。

    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公务接待一律凭函接待;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撤销下属公司账户,下属公司不再设立账户;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推进新时期供销工作有差距”问题,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必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检查;扎实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县域助农综合服务平台1个,镇级助农服务中心15个,创办领办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针对“干部职工管理不严格,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健全职工管理制度,对涉及人员进行问责,批评教育1人,解除劳动协议2人;对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下属公司监管缺失”问题,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一体抓好落实;建立健全《供销社直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等制度,加强直属公司监督管理。

    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下属公司财务管理较混乱”问题,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完善报账手续,规范资金管理;对直属公司财务进行逐一检查,规范财务管理。

(市委巡察办)

主办:中共兴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兴宁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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