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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浏览次数:6348来源: 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02 09:59

  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2月1日在兴城举行。市委书记宋才华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洪国华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省委书记黄坤明在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梅州市委书记马正勇在八届梅州市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和梅州市纪委全会精神。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罗文波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征程上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兴宁老区苏区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论述精辟,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无私无我的崇高境界、深切真挚的人民情怀、直面问题的使命担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遵循,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寄予殷切期望,提出明确要求。全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全会认真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中央纪委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强调报告对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全会认真学习了省委书记黄坤明在省纪委全会上的讲话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福龙所作的工作报告,梅州市委书记马正勇在梅州市纪委全会上的讲话和梅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蒋万军所作的工作报告,强调要结合兴宁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会认真学习了宋才华同志的讲话。讲话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推动兴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自我革命精神和勇气激发强烈内生动力,为加快实现兴宁老区苏区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全会认为,宋才华同志的讲话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梅州市纪委全会精神,彰显了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对做好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在梅州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思想武装、政治引领,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强化正风肃纪、维护群众利益中彰显担当作为,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中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为兴宁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实事求是分析了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不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全会强调,做好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梅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八届梅州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兴宁老区苏区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持续增强政治监督质效,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坚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党中央、省委、梅州市委、兴宁市委工作部署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护航兴宁振兴发展。

  二是持续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完善协同高效工作机制,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

  三是持续贯彻一体推进“三不”方针方略,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治力度,持续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审查调查质效,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

  四是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五是持续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六是持续健全上下联动、贯通融合工作格局,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深化政治巡察,统筹推进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上级部署的交叉巡察,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深化镇(街道)配备巡察专干试点工作,提升基层巡察工作质效。

  七是持续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扎实开展党中央部署的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从严惩治纪检监察系统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治“灯下黑”。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沿着党的二十大指引的方向,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兴宁老区苏区全面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办:中共兴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兴宁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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