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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向5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反馈 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情况

浏览次数:51506来源: 市委巡察办   信息来源: 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3-04-04 11:10

  近期,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市司法局、市科工商务局、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市地方志办公室等5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情况,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分别参加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现将反馈的问题摘要刊登如下。

  市司法局党组

  依法治市职能发挥不够有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不够扎实,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仍需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对上一轮巡察指出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市科工商务局党组

  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不够,挂点服务企业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

  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党组

  推动园区提质增效工作成效不明显,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跟踪推进工作存在差距,对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不够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不够到位,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够规范,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共青团兴宁市委员会

  “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团省委“命脉工程2.0”存在薄弱环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仍存在短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认识不足,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凸显,干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市地方志办公室

  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有偏差,地方志数字化建设有待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预算支出管理不够严格,抓党建的主责意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此外,市委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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