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过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夏升洁同志为兴宁市纪委监委拟选调人员,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宁市纪委监委组宣室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或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至4月8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53-3390638
电子邮箱:xnjw3390638@163.com
附件1:兴宁市纪委监委202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拟录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