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梅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八届梅州市委第五轮县级交叉巡察第五组于2026年3月下旬至6月上旬,对兴宁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常规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兴宁市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兴宁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5日。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946952234,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向巡察组邮寄有关材料,请通过邮政渠道,邮箱地址:梅州市兴宁市0801号邮政信箱转八届梅州市委第五轮县级交叉巡察第五组,514500。
八届梅州市委第五轮县级交叉巡察第五组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