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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三举措”深入推进“三转”

浏览次数:3851   发布时间:2014-11-17 09:25

  市纪委监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强化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一、聚焦主业,突出严惩腐败

  (一)优化整合执纪办案力量。对委局内设机构及职能进行调整,合并党廉室和纠风室、执法室和效能室,增设第三、第四纪检监察室,相应调整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的职能,确保把主要力量配备到反腐主业上来。目前,我市纪委监察局执纪监督人员达55人,占委局总人数76.4%。

  (二)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实行全员办案,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突出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处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来我市共立案65件65人,涉及科级干部17件17人,挽回经济损失172.05万元。

  (三)强化案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四有”办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六位一体”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制订《兴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管理规定》、《兴宁市纪委监察局谈话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等制度,通过强化安全教育,规范审查措施,落实陪护、监管责任,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至目前,我市从未发生过一起办案安全事故。

  二、转变方式,增强工作实效

  (一)坚持抓早廉洁教育。举办廉洁教育培训班,对全市新任村(居)委、社区、“两新”组织书记、村委主任共600多人进行大规模集中培训,通过组织观看电影《焦裕禄》、电教片《基石》,聆听该市纪委书记讲授廉洁从政专题辅导课,组织参观“三纪”教育中心及廉政教育基地等,使新任村干部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努力当好“为民务实清廉”村官。认真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今年来对14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督促他们廉洁履职。

  (二)改进正风肃纪方式。制定《兴宁市正风肃纪整治庸懒散奢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三个一批”(走访一批服务对象、明查暗访一批问题、建立健全一批机制)、“两个典型”(正面典型和曝光反面典型)为抓手,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今年来共组织暗访活动80批次,暗访发现并纠正窗口服务、工作纪律等问题25个,责任追究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人,通报和曝光典型案例6起,制作暗访片1期,警示教育干部职工12000多人。

  (三)强化党廉责任落实。召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会议,将工作细化为56项任务,分解到49个单位。开展“述责述德述廉”活动,组织3名镇(街)党(工)委书记和3名市直单位一把手向纪委全会作“三述”报告,促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5个单位和9名领导干部追究了党廉责任,对2个单位和4名领导干部的评优评先按规定实行了“一票否决”。

  三、律己于先,打造过硬队伍

  (一)加强监督管理。坚持正人先正己,主动接受监督。一是加强内部监督。认真落实层级管理制度,筹备成立干部监督室,严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二是加强外部监督。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推进行政监察工作。健全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兴宁市纪检监察网全方位展示纪检监察工作动态。首次开展“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让干部群众“零距离”了解纪检监察工作,打造“阳光纪检监察”。

  (二)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如修订完善了委局请示报告、财务管理、车辆使用管理、假期管理以及强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度等,用制度刚性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

  (三)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座谈会、开展“四风”问题大讨论活动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共查摆出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突出问题18个,全部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室(组),努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兴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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