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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 扎实推进创建廉洁城乡建设活动

浏览次数:3702   发布时间:2014-06-30 10:30

  6月26日,梅州市创建廉洁城乡活动第三督查组到我市开展创建“廉洁城乡”活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督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锐清,市纪委副书记袁勇华,以及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人陪同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合水镇及其中官村、龙田镇、市供电局等单位,通过实地检查、座谈交流、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等方式,现场督查指导今年来我市开展创建廉洁城乡、村监委会换届选举、村务公开、农村集体“三资”交易监管、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廉政风险防控、廉洁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组认为,我市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创新思路,廉洁城乡创建活动亮点纷呈,取得了新成效,廉洁城乡创建活动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制度建设到位、工作推动到位,确保了创建活动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工作协调推进。特别是抓“一村一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整体推动全市各村在发挥村文化活动中心的娱乐、健身功能的同时有力促进廉洁文化宣传、学习教育和村务财务公开等工作;抓制度建设,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监督权、参与权;抓信息公开工作,在原有公开平台的基础上,对凡涉及强农惠农的政策、资金一律通过政务网站专题公开、明细公开,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查询)村集体每月财务收支情况及村级重大事项,接受公众监督;抓信访突出问题的查办,在大力实施“阳光惠民工程”加大信息公开的同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拓宽信访渠道,针对信访突出问题,成立4个调查组深入调查,纠建结合及时有效化解基层矛盾,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  
  同时,督查组对我市的创建廉洁城乡活动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好牵头任务单位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市委对廉洁城乡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二是领导干部要当好表率,作出榜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提高参与创建廉洁城乡活动的自觉性,围绕创建廉洁机关、廉洁政府、廉洁队伍等重要领域着力开展创建活动。三是各级各单位要联动协调整体推进。
                                                                  (兴纪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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