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纪委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完成梅州市纪委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办结率达95.65%。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调查。市纪委领导高度重视上级交办的信访举报,坚持把上级交办件作为重要案件线索,精心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重视抓好调查工作的软硬件建设,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购置了手提电脑、打印机、录音笔、传真机、扫描仪和录音电话等办公设备,为调查工作的开展创造了便利条件。
二是健全制度,加强内部制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统一归口管理,上级交办件统一归口信访举报部门管理,做到一个口子进出;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严防以信谋私、以案谋利、权力寻租;落实按期办结制度,不能按期办结的可申请延期,在延期内仍不能办结的,要写报告说明原因;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信访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是发挥职能,加大查办力度。对上级交办件做到只办不转,在调查交办件时,重视和强化信访直接查办职能,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注意深挖细找,尽量找齐证据,提高成案率。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确保查办的每一件交办件经得起检验。
四是立足防范,发挥监督职能。对反映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廉洁自律或不正之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规定,但情节轻微、不需纳入案件检查程序的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有关单位和领导重视并加以整改的问题等,通过实施信访谈话、信访函询、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被反映领导干部进行提醒或诫勉,制止问题苗头继续发展蔓延,充分发挥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的职能作用。
五是实名优先,执行办理规定。严格执行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建立实名举报办理情况通报制度,落实实名举报受理告知、优先办理、限时办结、结果反馈等办理要求,提高办理质量。认真落实保护举报人和证人办法,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公布打击报复、诬告陷害典型案件。
(兴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