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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多措并举提高信访举报核查率

浏览次数:5002   发布时间:2013-08-29 15:00

  市纪委严把“三个关口”, 严格“三个环节”,建立“三个机制”,努力提高信访举报的核查率,做到件件有回音。
    严把“三个关口”,健全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机制。一是严把“受理关”。机关各室、各派驻组和领导收信统一归口由信访室受理、登记、呈批和办理,做到集中一个口子受理。二是严把“分理关”。信访举报件受理后,信访室提出拟办意见交由分管领导阅批,主要领导审批后,再按领导批示意见对信访件进行办理,做到了集中一个信访举报件出口。三是严把“审核关”。将重要信访举报件初核结果纳入案审监督程序,做到信访问题查核不清楚不结、材料不完备不结、监督处理不到位不结。
    严格“三个环节”,提高信访举报核查成效。一是筛选求 “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精心筛选可查性强的案件线索给领导决策或提交线索排查讨论,提高案件线索筛选的准确性。二是办理求“快”。信访室在收到信访举报件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委领导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批示意见,易查易结的案件在1个月内查结,比较疑难复杂的在2至3个月内查结。三是核查求“细”。在核查信访举报线索时,注意深挖细找,尽量找齐证据,提高成案率。
    建立“三个机制”,加大信访举报核查力度。一是建立内部联动机制。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不定期召集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纠风等业务部门,共同研究分析疑难复杂信访举报问题,科学安排信访初核工作。二是建立横向联动机制。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与授权管理单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协调解决疑难、复杂信访。三是建立纵向联动机制。市纪委各业务室、市直派驻纪检组、镇级纪委联合查办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或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使信访举报工作实现从“单兵作战”到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转变。            

                                                                     (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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