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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防止“四风”反弹 确保廉洁过节

浏览次数:21491   发布时间:2015-09-23 11:19

    本报讯 (记者李跃 通讯员史继先)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市纪委发出《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我市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坚决防止“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廉洁和谐过节。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土特产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公款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拉帮结派和借联谊会、老乡会等活动搞“小圈子”;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或接受利益关系人的馈赠和招待;严禁大操大办喜庆事宜。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管理,做到早部署、出实招,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抓早抓小,做到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快速反应、严查快办;利用好暗访利器,紧盯重要事项、重点场所,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加强自警自律和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要引导广大群众、社会媒体有序参与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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