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4日,我市合水镇溪唇村合水门楼侧在建民房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近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兴宁市调查组关于《兴宁市合水“6.24”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对3名负有监管责任的镇、村干部给予党纪处分。(执法和效能监察室)
浏览次数:15085 发布时间:2015-11-24 16:03 |
2015年6月24日,我市合水镇溪唇村合水门楼侧在建民房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近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兴宁市调查组关于《兴宁市合水“6.24”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对3名负有监管责任的镇、村干部给予党纪处分。(执法和效能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