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 欢迎访问兴宁市纪检监察网网站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审查调查
叶塘镇岳桥村干部郭某才等六人接受组织调查

浏览次数:26463   发布时间:2016-09-30 08:40

    日前,市纪委对叶塘镇岳桥村干部郭某才等六人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叶塘镇岳桥村干部郭某才、陈某环、陈某汉、刘某香、王某方、张某飞等6人,有利用职务便利,共同私分2008年至2014年度村集体公田种粮补贴款的违纪行为。经市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时任村书记兼主任郭某才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和收缴违纪所得,其他干部陈某环等5人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收缴违纪所得。(纪检一室)

主办:中共兴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兴宁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兴宁市青眼塘路市委大院内 电话:0753-3382323 3390638 管理邮箱:xnjw339063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