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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首轮巡察工作

浏览次数:6763   发布时间:2017-06-12 08:52

我市启动首轮巡察工作

      6月9日上午,市委召开首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标志着我市巡察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兴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领导小组组长冯振在动员会上强调,开展巡察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政治任务,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重要意义,目的是着力发现和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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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宣读了《2017年中共兴宁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从本月起至8月底,市委成立3个巡察组将分别对我市水务局、工商和质监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新陂镇党委、合水镇党委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根据《方案》内容,此次首轮巡察明确了巡察内容、巡察方式和巡察要求,确保巡察顺利开展。

      冯振要求被巡察单位和巡察组成员,一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把巡察工作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力手段和巩固提升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有力举措;二要依纪依规,扎实推进巡察工作确保实效。把握要求,突出重点,督促整改落实发现的有关问题,注意把握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三要严格要求,打造一支过硬的巡察干部队伍。巡察组要加强学习修养,守住行为底线,压实管理责任,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由市纪委副书记陈远辉主持。市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全体成员,首轮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兴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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