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下午,中共兴宁第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在会展中心召开,决定成立三个巡察组,开展2017年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从2017年10月底至2018年1月底,对刁坊镇、罗岗镇、坭陂镇、市林业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外事侨务局、市统计局和市环境保护局等9个单位进行政治巡察,为期3个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冯振在动员会上强调,要紧紧抓住巡察工作的重点,以发现问题为着力点,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既要巡出实情,又要察出问题,确保巡察工作落到实处。
(图为动员会现场)
冯振指出,我市首轮巡察开局良好,实现预期目标,巡察工作的反腐利剑和震慑、遏制作用得到初步显现。面对成绩,巡察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方式,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是密切基层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
冯振要求,开展好第二轮巡察,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做到精准点穴。一要紧盯重点,聚焦突出问题,围绕“三大问题”、“六项纪律”,盯住重点人和重点事开展巡察;二要把握特点,有效开展巡察,充分把握镇街、市直单位的不同特点,做到事前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提高巡察工作效率;三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巡察立足于发现问题线索,必须依靠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宣传巡察反腐的坚强决心,宣传巡察的方针,打消干部群众的顾虑,争取他们主动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被巡察单位要全面履行政治责任,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要切实抓好宣传引导、协作配合和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等三方面工作,营造接受巡察监督的良好环境,保障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冯振强调,巡察工作责任重大,社会关注度高,干部群众寄予厚望,对巡察干部的要求极高。我市全体巡察干部必须做到遵守纪律,以严要求、硬作风完成巡察工作,既要有勇于担当的精神,又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严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确保高质量完成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的各项任务。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赖伟强出席会议并宣读了《2017年中共兴宁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远辉主持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全体成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等共40多人参加会议。
会后,还举办了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培训会。(兴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