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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挖“伞”拍“蝇”是关键

浏览次数:4590来源: 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4-08 15:41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黑恶势力是生长在正常社会的毒瘤。中央此次“扫黑除恶”实乃民心所向,是对群众切身利益的关切、回应,令人击节叫好。

一字之差:彰显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决心

    从《通知》的标题里,我们不难发现,已经开展了10多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在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然只是一字之变,但专项斗争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

    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这次《通知》由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如果往前追溯,我们不难发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就已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在部署2018年工作时,也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一个重点,明确“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

    这次“扫黑”,高度不一样,范围不一样。以往“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这从《通知》中措辞严厉的工作部署中可见一斑:“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

    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相较过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据新华社记者统计,《通知》整合的部门近30个,比过往多了近20个,充分体现出要集党和国家之力把这个问题解决好的决心。

    斗争的号角已经吹响,贵在行动。2月5日上午,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省委书记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长马兴瑞主持会议。李希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一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层基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努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

    目前,广东省公安厅已制定《广东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草稿)》,将成立专门机构,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黑恶势力更隐蔽:扫黑除恶绝不手软

    黑恶势力拉帮结派、称王称霸,强占豪夺、欺行霸市,威胁恐吓、敲诈勒索……行为猖獗、有恃无恐,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更侵蚀着党的执政基础。“广州市白云区李某林涉黑案”就是这样一起反面典型。

    据广东省公安厅通报显示,广州市白云区罗岗村一伙以李某林、本地商人李某亮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横行乡里、欺行霸市、掠夺村内土地开发及工程建筑权,垄断村内涉及民生工程,并以数十名本地人和外省籍人员为基础分别组成两个暴力团伙,负责以暴力、恐吓等手段,打压、残害敢于发出不同意见的村民,涉及黑恶类刑事案件30宗。

    李某林不是孤案。据通报,去年上半年,广东警方深入核查分析,梳理出“广州市白云区李某林涉黑案”“深圳市宝安区王某西、王某北涉黑案”“阳江市江城区刘某滔、陈某春涉黑案”“清远英德市周某德、苏某平、苏某华涉黑案”等一批影响农村基层稳定、破坏经济秩序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重点目标案件线索,和一批涉土地租赁、工程建设、啤酒销售、民间借贷、矿产开采等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警方将相关案件列为“飓风39号”专案,组织精干警力,全力侦办。通过统一收网行动,警方将上述称霸一方、为非作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团伙一网打尽,李某林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在行动中悉数落网。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平安是最大的民生。2015年以来,广东全省公安机关在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标本兼治、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依法严惩”的工作原则,以严打整治农村黑恶势力的“骄阳”、“飓风”系列专项行动为牵引,持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据媒体去年11月公开报道,仅“飓风39号”打击涉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就成功摧毁涉黑恶犯罪团伙130多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420余名。

    随着打击力度加大,近年来,黑恶势力得到遏制,但是在部分地区和领域仍然比较突出。而且,其活动渐趋隐蔽,常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例如,近年来,涉及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行为的黑恶势力犯罪和“传销式”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等新型黑恶犯罪行为就屡屡见诸报端,为群众所痛恨。

    接下来,要“确保通过专项打击,使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势头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和社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为全面优化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提供强有力支撑。”省公安厅刑侦局相关负责人说。

扫黑除恶:基层“拍蝇”、深挖“保护伞”是关键

    “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黑恶势力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滋生黑恶势力需要一定的社会土壤。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现黑恶势力,往往是因为背后有贪腐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016年初,驻省公安厅纪检组根据厅刑侦局在侦破清远市清城区罗建球、罗应飞涉黑犯罪团伙案件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举查处了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龙城派出派副所长黎伟军等5名民警收受贿赂、充当赌场“保护伞”案。调查还发现,当地公安机关个别领导和少数民警对该犯罪团伙存在严重暴力犯罪有案不查、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一系列问题,导致该团伙不断发展、坐大,危害一方。经查,该案共有35名民警涉案,其中6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6名分局领导和17名基层所队领导因治党治警软弱无力、打击犯罪消极懈怠被追责。

    对基层黑恶势力和基层腐败相互纠结的现象,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坚持‘打团伙’与‘打伞’‘打财’同步推进。紧抓重点案件侦办,攻坚突破一批涉黑涉恶大案要案,依法严惩黑恶团伙头目和骨干成员。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加大打击‘保护伞’的力度。运用综合手段,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的经济依托,确保打深打透打彻底。”

    “不铲除‘保护伞’,扫黑除恶就会像割韭菜一样没有尽头。”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翁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扫黑除恶的过程也是反腐败的过程,只有将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综合治理、集中打击,尤其是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彻底摧毁隐藏在党政机关、执法部门的‘保护伞’,才能取得扫黑除恶的最终胜利。”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服务于人民。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彰显了党和政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决心和信心。(来源:《广东党风》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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