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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公开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情况

浏览次数:7272来源: 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4-11 16:52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于2017年10月启动,至2018年2月结束。3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对刁坊镇、罗岗镇、坭陂镇、市林业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外事侨务局、市统计局、市环境保护局等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日前,3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均郑重表态真诚领受并认真贯彻落实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梅州市委、兴宁市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巡察情况要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对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除按有关工作要求不予公开之外,原则上都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现将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情况予以公开。

    一、坭陂镇党委

    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2017年11月6日至12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坭陂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不够全面,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相关制度缺失。党委中心组学习形式化明显,学习内容不全面,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到位,未按规定召开“三会”,发展党员把关不严格,班子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过于简单,好人主义一定程度存在,监督指导所属党支部换届工作失位严重,部分党支部换届迟延,部分党员不及时或不缴交党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未结合实际专题部署党廉建设工作,部分处分期间违纪党员被评为优秀党员。廉政风险点较多,“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执行财经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存在大额现金白单支付工作经费和工程款等情况。同时,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培训;五是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三资”监督管理。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财务管理不严格

    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执行党组议事制度不够到位,存在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讨论决定人事任免。党组中心组学习缺失相关记录,未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普遍“缺课少会”,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会前征求意见少,“一把手”点评不到位,选用干部民主推荐和测评环节不够规范。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廉政教育缺失,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未按要求实施财政预结算审核,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下属单位未按规定核算业务招待费。同时,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二是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完善财务监督管理机制,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三、市外事侨务局党组

    党建工作不严不实

    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2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外事侨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全面准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不够深入,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缺失,以班子会议、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议。轻党建现象突出,开展党建工作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督促指导下属党组织不到位,下属党支部换届严重超期,记录不全,个别班子成员中心组学习心得体会雷同,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以套会形式召开民主生活会,缺失互相批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形式轻内容,专项资金发放领取不规范。同时,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多措并举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筑牢党建堤坝;三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提高财务风险管理水平。

    四、罗岗镇党委

    党员队伍建设管理不到位

    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2月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罗岗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发挥党委核心作用不够充分,抓大事议大事不到位,以党政联席会议替代党委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基层党建薄弱,未制定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村级党支部换届不严肃,落实“三会一课”不到位。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对流动党员管理不重视,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止于简单批评,提拔任用干部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环节缺失,未经集体研究讨论聘用临时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形式轻内容,满足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措施。对扶贫领域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弄虚作假申报扶持资金,优亲厚友等情况。执行婚丧喜庆报告备案管理制度不力,谈话提醒对象范围不广、不够深入。公务接待不规范,执行差旅费有关规定不严格,村账镇管监督缺位,工程预算、决算、验收不够严谨。同时,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坚决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防微杜渐;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严格人事管理,加强干部的宏观管理和统筹调配,特别是加强对村一级干部教育监督;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三资”管理,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五、市安监局党组

    党组中心组学习不严格

    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2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安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传达学习领会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不够全面、不够深刻,党组主要负责人对阅文批示重视不足,实施意见针对性不强、要求不明确,党组会议、局务会职责不清晰,以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和党廉工作。对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够严格,未严格按照计划组织集中学习和开展自学,集中学习不够系统、不够深入,重业务轻党建,存在抓好安全监管工作才是最主要任务的思想倾向,民主生活会个人自我剖析不够深刻,对照检查材料大同小异,班子成员间缺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未定期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管党治党重部署轻落实,对廉政风险点监督不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存偏差,财务管理不到位,公务接待费不规范。同时,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三是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强化专项经费开支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六、市林业局党组

    “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不严格

    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会议、行政会议部分职责错位,行政办公会与党组会混开,较少专门研究党建和党廉工作,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决定。思想政治学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未严格按照计划组织集中学习和开展自学,轻党建明显,监督指导下属党组织不到位,存在失管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不严格,民主生活会存在好人主义,落实整改任务不够到位,选用干部程序缺失,把关不严,长期借用借调下属单位人员,下属单位自行决定聘用临时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不健全,班子成员党廉建设责任分工不明确,“一岗双责”重安排部署轻检查落实,重要岗位、重点环节风险防控工作措施缺失,抓早抓小谈话机制不健全,干部教育和管理宽松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履行造林工程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同时,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廉政制度、措施;二是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规范干部选用程序,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四是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要求,强化专项经费开支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七、刁坊镇党委

    长期缺乏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

    2017年11月6日至12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刁坊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联系实际研究制定措施、推动工作落实不力,执行“三重一大”存偏差,部分大额资金拨付未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长期对党建工作缺乏研究和部署,未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党委中心组学习抓得不够紧,管得不够严,学习形式单一,未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党员处分程序缺失,发展党员不严肃,党费收缴管理混乱,镇村党务公开不及时,执行党支部换届规定不够严肃。班子成员对“两个责任”认识重视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流于形式,未能层层传导压力。财务管理不规范。少数镇村干部履职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同时,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党委集体决策意识;二是深化主责意识,敢于担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管,建立责任传递机制;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和监管措施,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八、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力

    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力, 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以局机关行政会议、工作会议、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现象突出。落实党建工作意识不强,责任不实,研究部署少,党组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敷衍应付,落实“两学一做”活动计划不力,部分党支部长期未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未开展组织生活会,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混编混岗现象严重。长期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党廉考核流于形式,问题整改不及时,纪律教育活动走过场,个别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松弛、工作作风消极懈怠。同时,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三是加强风险防控,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热点问题;四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切实规范干部职工行为,杜绝纪律松懈、工作散漫等不良现象。

    九、市统计局党组

    谈话提醒工作重形式轻落实

    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2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党组讨论决议事项和班子讨论决议事项界线含糊,组织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有差距,形式主义一定程度存在,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偏弱,密切联系群众意识不足,偏重上级考核。长期忽略党建工作,未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点,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党组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个别成员心得体会应付了事,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长期未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以局党组会议决定代替民主评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未落实,民主生活会走过场,缺乏互相批评,对照检查材料不实不真。党组一把手落实党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意识不强,部署和监督检查不足,谈话提醒制度形同虚设,虽有制度但未真正执行,述职述廉普遍敷衍应付,整改不到位。同时,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扎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人员和资金使用的监管;三是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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