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 欢迎访问兴宁市纪检监察网网站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巡视巡察
十三届兴宁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公开

浏览次数:3138来源: 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6-04 10:15

    按照兴宁市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3个巡察组分别对新陂镇党委、合水镇党委、市水务局(党委)党组、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市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市旅游局党组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巡察整改情况要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现将6个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新陂镇党委

    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针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不到位”问题,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等各级会议精神,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持续跟进督导,推动中央和省委、梅州市委、兴宁市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圩镇各单位负责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会议,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看齐意识。

    针对“推进重点工作及中心工作统筹不足、领导不力”问题,成立征地拆迁办公室和工作组,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指导管理;加快完成2个市重点项目工程的征迁任务;规范征地补偿资金的发放,落实“一户一折”;以征地拆迁中出现的腐败案件为教材,开展廉洁自律警示教育,提高镇村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科学”问题,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凡是纳入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深入调研,形成参考意见或报告,同时采取书面征询、座谈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决策科学性、可行性;严格实行党务公开制度,增加党务公开形式,畅通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决策监督渠道。

    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正确履行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进一步完善对9位干部的选用手续。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较差”问题,对执行制度不力、监督不到位的党组织以及不按时、不认真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严肃处理;加强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征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细化分解问题整改措施,在全镇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整改结果。

    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党小组的会议记录,每季度进行督促检查。举办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党建业务培训班,建立新陂镇基层党建工作交流群的微信群,做好党建工作的交流。

    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问题,按照规定设立党费专账,严格执行标准,足额收缴党费。至目前,已追缴党费1590元,向市委组织部缴交2014年--2015年滞留的党费24474元。

    针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较差,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健全完善《班子成员定期汇报“一岗双责”制度》、《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作风制度》;督促班子成员每月开展调查研究和自查自纠,查找廉政风险点,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针对“四风问题禁而不止”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履行接待审批制度,坚持按标准接待;执行《新陂镇工作制度》,纠正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现象;严厉整治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持发现一宗,查办一宗。

    市水务局党委(党组)

    加强监督管理堵塞廉政漏洞

    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问题,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会议议题须先经相关部门、领导充分酝酿协商,坚持成熟一个研究讨论一个。

    针对“抓思想政治建设不够紧”问题,健全学习制度,结合“两学一做”活动,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理想信念教育、意识形态教育。

    针对“ 局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规定局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局党委(党组)书记每年对班子成员约谈1次,班子成员每年对分管部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约谈不少于1次;严格检查考核,每年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对分管部门、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安排等有廉政漏洞”问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立局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策规划立项、项目申报制度;严格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四制”(即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工程决算、资金拨付等环节进行管理,同时加强对参建单位落实建设程序、规程规范、合同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针对“聘用临时工随意性大,关亲顾友,薪酬标准不规范”问题,立即开展临时工情况清查摸底,对2014年1月以来未经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雇佣的7名临时工予以辞退,全部辞退2016年2月后雇佣的31名临时工,并规范临时工工资标准。

    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财务管理不规范,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接待行为,每年年终组织对局机关、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接待费用进行逐笔细查,凡是不按规定程序和超出标准要求的,视情节进行预防提醒谈话、询问示警约谈、纠错诫勉约谈等。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夯实党建基础,提高党建水平

    针对“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问题,修订《党组议事制度》,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纳入领导班子作风建设重要内容,加强对局属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检查力度,推行“三重一大” 决策全程纪实;重新印发《局党组规则》,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严厉批评教育执行“三会一课”不到位的党支部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督促长期病休党员与退休老党员积极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利用电话、网络、微信等扩大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方式;不定期抽查“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加强年终综合检查考核。

    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编印《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发至局直属各党(总)支部,明晰发展党员程序;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发展党员入党材料,杜绝涂改现象,坚持“一人一档”。

    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规范会前意见建议征集、党组成员自我深入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反映的问题,局党组和党组成员从细从严制定整改措施,加快推进落实。

    针对 “干部调配、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消化超职数股级干部6人。

    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把财务审核关,核查违规发放高温补贴和超标准报销“差旅费”情况,已收回违规发放高温补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共5434元,责令交通服务中心退还违规借用车辆并作深刻检讨。        

    合水镇党委

    加强管理从严监督破解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针对“思想建设不够重视,宣传工作不够深入”问题,组织党员干部到红色革命基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观看政论专题片《不忘初心,继续前行》、《辉煌中国》;组织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到合水革命烈士纪念碑进行瞻仰、敬献花篮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详细做好学习记录,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针对“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到位”问题,督促迟延换届党支部加快换届进度,从严审核把关优秀党员、表扬党员评定条件、评定结果;每月检查村(社区)党支部落实党建活动情况,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底村级绩效考核内容。

    针对“党费收缴不及时,管理不规范”问题,细化《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明确党费缴交基数、比例,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工作机制,落实每季度公开党费收缴情况制度,至目前,共补缴党费264元。

    针对“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结合每名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内容,印制《一岗双责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班子成员人手一份对照履职。组织开展“传播正能量,加强纪律教育”为主题的分组大讨论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

    针对“涉农资金监管缺失,扶贫领域问题突出”问题,严格实行涉农资金“一卡制”发放规定,严肃处理涉及扶贫项目的违纪违规人员,上缴违纪资金39000元;建立健全扶贫工作公告公示制度,加大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贫困户进退、脱贫成效等信息公开力度,充分运用信访举报平台、“四风”问题随手拍等新兴技术手段,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公开通报典型问题。

    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开展集体“三资”清理;加大对村“两委”干部和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专业知识;镇经管部门严格把关村账收支,完善单据报销手续,明确大额开支佐证材料,镇纪委采取月抽查方式对各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市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

    强化制度机制建设降低廉政风险

    针对“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较少,联系单位实际贯彻落实力度不足”问题,先后召开8次学习会议传达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时政热点考试2次,撰写理论文章76篇;对涉及本局职能事项,分解细化量化措施,保证措施更具体、针对性更强。

    针对“党组核心作用不明显”问题,强化局党组建设,印发《局党组会议事(工作)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晰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职责,厘清“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明确议事决策程序,凡是“三重一大”事项须由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

    针对“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不够严格”问题,印发《关于划分机关支部党小组情况的通知》,6名局党组成员挂点联系5个党小组,统筹负责党小组党建事务;开展一把手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对有特殊情况、特殊诉求的干部重点谈、随时谈。

    针对“执行婚丧喜庆宴请备案制度不规范”问题,印发《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人事监察股统一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书面报告进行备案,全局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须在举行婚丧喜庆事宜前10个工作日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如实填写《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

    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修订完善《兴宁市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报销流程,加强津贴补贴管理,强化单位财务监管,目前已清退违规发放的各项奖金津贴、补贴和变相福利共25600元。

    针对“防控廉政风险存在较多薄弱环节”问题,逐一排查行政审批、人、财、物、重点岗位风险点,制定《部门廉政风险自查表》,完善《局廉政风险点及预防措施》,从制度机制上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高危岗位干部的监督制约和风险防控。

    市旅游局党组

    着力加强党建,筑牢党建基础

    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具体措施少”问题,及时召开会议学习研究上级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中心四组团”战略部署,结合我市旅游产业实际,重新编制《兴宁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7—2030)》,为打造旅游产业“两组团”提供规划引领。

    针对“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少”问题,健全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活动,着力提高党务知识。

    针对“分解党廉责任制任务和年度考核不到位”问题,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改进党廉考核指标,提高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

    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手续,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加强财经纪律教育,提升领导干部对财经制度政策法规熟悉度。

    (市委巡察办)

主办:中共兴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兴宁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兴宁市青眼塘路市委大院内 电话:0753-3382323 3390638 管理邮箱:xnjw339063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