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日前,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部署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据悉,市纪委监委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与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重点抓好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讲党课、升级完善兴宁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并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对新纳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及时交流警示教育学习体会、举办纪律教育培训班、开展专项检查、完善工作报告制度、全覆盖约谈制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制度、新入职干部警示教育制度、落实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向特约监察员通报一次情况、给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写一封信、策划一期专题宣传、开展一次专题调研等活动,扎实推进警示教育活动。(兴纪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