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宁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至12月,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地方志办公室、市二轻工业公司、兴宁开放大学、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近期,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向上述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长效。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梅州市委、兴宁市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情况予以公开。
一、市委办公室
对重点项目实施单位督查问责力度不够
市委办公室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不够规范;对重点项目实施单位督查问责力度不够,对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不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履行“一岗双责”仍有差距,接待费用使用不够规范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二是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严守廉洁纪律,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四是落实选人用人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五是加大督查问责力度,推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落地惠民。
二、市政府办公室党组
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议事决策不够规范,以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支部换届程序不够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不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干部任免程序不够规范;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三公”经费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处置国有资产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规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加强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加强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五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三、市委宣传部
指导全市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不足
市委宣传部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不足,对全市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不够深入;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够规范,执行党员干部出国(境)备案制度不够到位;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待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执行财务制度管理不够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不够严格,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党的核心领导作用;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切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力度,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四是加强财务管理,深化会计基础工作;五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
四、市总工会党组
帮扶资金把关不严格
市总工会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组织生活不够严肃,“三会一课”不够规范,组织人事管理不够严格;“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帮扶资金把关不够严格,存在重安排、轻检查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健全责任机制,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三是压实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五、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
党支部阵地建设薄弱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发挥党的核心作用不够充分,以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下属协会管理混乱,大部分协会未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学习教育不够重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力,中心组学习“缺学简记”;党支部阵地建设薄弱,未设立支部委员会,党支部换届不及时,“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履行监督责任不够严实,工作纪律执行不够严格,下属协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文艺事业的全面领导;二是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规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加强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六、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够
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够,对基层侨联组织工作指导少,掌握全市基层侨胞侨眷情况不全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谨,民主生活会不严肃;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执行财务制度不够规范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侨联的政治引领作用;三是切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四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侨联组织建设。
七、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残疾人项目实施不力
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发挥党组核心作用不充分,贯彻落实党的残疾人政策有偏差,监督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残疾人项目实施不力,“惠残”专项资金没有按规定使用;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廉政教育流于形式,贫困残疾人家居无障碍改造工程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强化制度落实,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加强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是严格财经纪律,完善和规范财务制度。
八、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对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党建工作指导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管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化;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开展廉政教育不够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有差距;报销手续不规范,转嫁“三公”经费支出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增强党的核心领导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九、市地方志办公室
党建工作主责意识薄弱
市地方志办公室政治站位不高,履行“存史、资政、育人”使命有差距,发挥方志资政、育人作用不够到位,履行年鉴资料的审查验收程序不够严格;党建工作主责意识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学习教育流于形式,攻坚克难的意识不够强;差旅费用报销不够规范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进一步严肃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
十、市二轻工业公司
基层组织建设弱化
市二轻工业公司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缺失,中心组学习制度流于形式;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虚化、弱化、边缘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干部工作作风不严实,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下属部门及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党的核心领导意识;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切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四是加强财务管理,监督企业资财合理使用。
十一、兴宁开放大学
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兴宁开放大学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重大议事决策不规范,班子团结协作意识不强,教职工凝聚力不足;党建工作不扎实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执行制度不严格;主体责任不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执行财经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切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四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十二、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
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有差距,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比较突出,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违规发放绩效工资和津补贴,三资管理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筑牢“四个意识”,提升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压实“两个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