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兴宁市召开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文波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骆小锐宣布授权及任务分工决定,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远辉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坚守政治定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化新时代巡察工作规律性认识,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要求、根本任务、价值取向、整改要求等。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核心职能、注重精准求实、树牢人民立场,高质量完成本轮巡察任务。要坚持守正创新,抓住省委巡视办在我市开展在镇(街)配备巡察专干试点工作的良好机遇,积极探索创新,选好配强巡察干部,高水平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巡察铁军。
会议强调,做好巡察工作,是市委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共同的政治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摆正位置,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上来,把接受巡察、配合巡察当作分内之事和应尽之责,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全方位保障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巡察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六个严禁”、始终做到“七个不得”,切实维护好巡察队伍良好形象。
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委同意,本轮巡察时间,从2022年8月上旬开始至2022年12月上旬结束,共安排4个市委巡察组对市司法局等5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刁坊镇社区居委等82个村(社区)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