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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助推兴宁苏区振兴发展

浏览次数:34997来源: 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8-05 10:44

 

  7月18日下午,市委书记宋才华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市委副书记、市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袁勇华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专题会上,市委3个巡察组分别汇报了巡察市公路事务中心、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刁坊镇、合水镇、坭陂镇及24个村(社区)共30个党组织的工作情况,指出一些被巡察党组织仍存在政治站位不够高、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以及对上轮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到位的现象,甚至出现形式整改、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等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从巡察情况看,各巡察组紧扣政治监督定位,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和“一个加强”开展巡察工作,发现问题比较全面、深入,有力推动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推动正风肃纪反腐纵深发展找准了发力重点,为兴宁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监督属性,精准把握巡察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梅州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市委重点工作和被巡察单位职责,对党组(党委)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进行精准政治“画像”,以高质量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要强化问题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要求,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好巡察成果,促进深化改革。对落实巡察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领导班子和相关负责人严肃问责,坚决维护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要坚决贯彻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从严管理巡察干部,巡察干部要自觉提升自我政治素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巡察工作业务能力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巡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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