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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节不保必成大错 --德安县车桥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陈琳琳忏悔录

浏览次数:4941   发布时间:2011-12-15 14:40
  因为平时工作、生活方面不注重小节,我最终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以致抱憾终生,正应了“小节不保,必成大错”这句古语。
    以前在江西省德安县老干局、司法局工作时,我是积极要求上进的,经常写思想汇报、记读书笔记。2006年到车桥镇任镇长后,借口工作忙,放松了对自己的思想改造。那时候,总认为自己是车桥镇政府的“一把手”,副手都比我年龄大,觉得别人不如我,有了飘飘然的感觉,在开展工作时不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很多事情都是自己一个人说了算。
    在生活上,不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在群众心目中的影响,只顾自己开心。特别是在交朋结友方面,与社会上的一些“混混”打成一片,整天吃喝玩乐,不懂得自爱,失去了威信,迷失了自己。
    面对灯红酒绿的诱惑,每个月不到2000元的工资远远不够开销。于是,我打起了公款的主意,在镇里私设“小金库”,从上面争取的资金,不及时上缴,坐收坐支。赌博输了钱,手头上现金不够时,就从“小金库”预支。随着赌博的金额越来越大,“小金库”也难以周转。于是,我和他人合谋,利用国道征地拆迁的机会,通过虚报拆迁数量套取国家补偿款私分。同时,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
    事到如今,我悔恨不已。我本来有个幸福的家庭,父母、妻子都有稳定的工作,平时也不缺钱花。党组织把我调到车桥镇工作是对我的信任,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发展的平台,可我没有好好珍惜,把责任抛到了脑后,为了物质上的享受,在小节上一步一步被腐蚀,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组织上多次找我谈心,可我没放在心上,认为吃喝玩乐只是小问题,仍然我行我素。哪曾想,最终小问题演变成了大罪过,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悔之晚矣。回头想来,我真痛恨那些整天围着自己称兄道弟的“哥们”,是他们一步一步把我推下了深渊。我更痛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坚持原则,好好把握自己呢?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侥幸心理害死人啊!希望每一位党员干部都以此为戒,时刻牢记宗旨和职责,从小处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背景资料:
    陈琳琳,1979年出生,江西省德安县车桥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经查,陈琳琳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伙同村干部夏某、曾某等人,通过虚增155座迁移坟墓数,套取国家补偿款3.1万元私分,陈琳琳得1.9万元;伙同镇干部周某,村干部夏某、曾某等人,截留补偿款6.5万元私分,陈琳琳得2万元;利用职务之便为私营企业主梅某谋利,分两次收受梅某贿赂共计5.5万元。经德安县纪委常委会议决定,并报县委批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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