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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笔不义之财都是我身上的一根毒刺” ——吴江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工程建设科原科长陈鹏宇忏悔录

浏览次数:4807   发布时间:2011-07-15 14:45

  我犯了极大的错误,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父母的期望,对不起家庭更对不起自己。我本来有美好的前程,但现在一切都没了。我很后悔,很心痛。

    这一切,只能怪我自己。现在的社会充满了诱惑,而我没有抵挡住诱惑,伸出了罪恶之手,拿了不该拿的钱,使自己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从拿第一笔不该拿的钱开始,就注定了会有今天。但我当时竟然没有意识到,以为拿一点不要紧,一次、两次……一步一步地放松了自己的思想。事到如今,当我想回头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领导的期望、父母的叮咛、妻女的面容,此时都已离我远去,我不知道今后还能否面对这一切,毁了这一切的正是我自己。
    思想上的松懈是堕落的根源。当拿第一笔钱时,我心里是那么不安,但看到没有出问题,思想上就放松了。加上送礼主要发生在春节和我结婚时,我自欺欺人地认为这只是一种人际交往,只要自己在工作中不受影响也不算什么。就是这种思想毁了我!我将党纪国法抛在了脑后,一次次伸出手去收取不义之财,最终,小问题演变成了大问题。
    在这期间,单位组织过多次警示教育活动,看到那些腐败分子身败名裂的下场,我常常也感到迷茫和恐慌,因此退还了一部分钱,但为什么没有及早对所有问题进行反思和处理呢?我真的好后悔。每一笔不义之财其实都是我身上的一根毒刺,我为什么不能把所有的毒刺彻底拔去呢?我想我还是有侥幸心理,认为事情不会被发现,而且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企图用这些不义之财来改善自己的生活,自食其果是我最好的写照。
    今时今日,我有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悔恨占据了我的心。真希望这只是一场梦,可这却是事实,一个残酷的事实。我知道犯错就要受罚,更何况我犯了法。“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真的很恨那些送礼人,那一张张钞票就是一把把带血的尖刀,一刀刀向我刺来,而我却还傻傻地把刀拿过来刺在自己身上。但我最恨的还是我自己,如果我能够抵挡住诱惑,又有谁能够“刺中”我呢?真心希望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够引以为戒,以我的前车之鉴使那些思想放松、意志衰退者迷途知返!
 
    背景资料:
    陈鹏宇,男,1976年出生,江苏省吴江市人,吴江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工程建设科原科长。2004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7.4万元。2008年1月,吴江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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