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下旬,我市启动扶贫领域入户核查工作,对全市454个村(居)的贫困户进行逐户核查,至11月底结束,为期7个月。
此次核查工作由各镇(街)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核查人员由驻镇工作组和驻村工作队成员组成,村干部不参与其中。针对我市2016年开始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核查可能存在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浪费、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其他以权谋私等问题。并由市纪委监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督查组,通过每月督查,推动入户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据统计,至目前,已核查617户1351人。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深入抓好入户核查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