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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第九轮巡察 公布联系方式

浏览次数:47745来源: 市委巡察办   信息来源: 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0-12-16 17:35

  近日,我市启动第九轮巡察工作,派出4个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员会、市第一中学、市齐昌中学、市慢性病防治院等党组织开展巡察。时间自2020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21年1月中旬结束,为期约1个月。

  巡察期间,为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巡察组开通联系电话、邮政信箱,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围绕巡察内容反映问题。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各巡察组巡察对象、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如下: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齐昌中学。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一巡察组。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委政法委员会。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二巡察组。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第一中学。联系电话:18027710511,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三巡察组。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慢性病防治院。联系电话:18027713122,邮寄地址:兴宁市3号信箱转市委第四巡察组。

  各巡察组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主办:中共兴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兴宁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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