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全市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尚廉洁、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兴宁市纪委监委决定开展廉洁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兴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兴宁市监察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共兴宁市委党校
兴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兴宁市美术家协会
兴宁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凡在兴宁市居住生活、年满18周岁以上的书画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征稿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四、征稿要求
1.书画作品必须紧扣新时代反腐倡廉主题,传播廉洁文化,展现廉洁理念,弘扬清风正气。
2.书法作品要求:以廉洁文化相关的警句、格言、诗词、楹联、文赋等为主,也可自拟书写内容。书体不限。
3.美术作品要求:以主题鲜明、导向明确的艺术形式,弘扬廉荣贪耻、向上向善的正能量。画种不限。
4.作品规格要求:书法、美术作品尺寸不大于六尺整张(180cm×97cm),不小于四尺斗方(69cm×69cm),横竖均可。
五、投稿方式
1.作品寄送地址:兴宁市文化广场市旅游集散中心。联系人:肖坚,联系电话:***********。
2.每位作者可以投1-2幅作品;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复制他人作品,否则后果自负;投稿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3.送件作品须为原件、不得装裱,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标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如实填写登记表(见附件)。
六、作品评审
1.征集时间截止后,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入选作品100幅,其中美术作品60幅,书法作品40幅。其中评选美术优秀作品20幅,书法优秀作品10幅。
2.美术优秀作品每幅奖励800元,美术入选作品每幅奖励300元。书法优秀作品每幅奖励500元,书法入选作品每幅奖励200元。优秀作品、入选作品的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作品、入选作品将在线上线下展出,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所有优秀作品、入选作品不予退还,主办单位拥有对作品的所属权、宣传权和使用权。
2.凡投稿者即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附件:兴宁市廉洁书画作品登记表
中共兴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兴宁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