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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和梅州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会议精神

浏览次数:49876来源: 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07 17:47

 

  8月31日,市委书记宋才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和梅州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会议精神,听取了十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情况综合报告,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中央、省委和梅州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会议,为我们做好巡视巡察工作指明了方法和遵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不断增强做好巡视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对标对表、精准补齐短板,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巡视巡察、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大力支持巡察工作。各有关单位党组(党委)要从严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做好自查自纠,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确保兴宁各项工作符合巡察标准和要求。二要积极支持配合,主动接受巡察专项监督。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此次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的目标要求,摆正位置、端正态度,以对组织、对兴宁发展负责的态度接受巡察监督。要坚决服从梅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密切与专项巡察组的沟通协调,全力支持配合保障专项巡察组工作,确保本次专项巡察工作取得实效。要严肃纪律规矩,客观地反映情况,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坚决反对弄虚作假。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巡察整改实效。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使命担当、狠抓整改落实,用好巡视巡察成果,坚持做好“后半篇文章”。对专项巡察组的意见建议要虚心接受;对专项巡察组发现移交的问题,主动认领,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落实,做到即知即改、边查边改,诚恳主动接受监督,推进巡察成果转化为兴宁振兴发展动力。市委巡察机构要以解决问题为主线,以标本兼治为目的,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把巡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健全制度机制,堵塞治理漏洞,实现整改的系统集成,推动形成监督、整改、治理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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