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我市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通报今年来我市反腐败工作有关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协作配合重点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罗文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紧跟中央、省、梅州及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积极转变思维,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全市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强化主责意识、协助意识问题意识,积极总结探索,更好发挥反腐协调制度优势。要深刻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部署要求,通过查办一批案件、剖析一批案例、问责一批干部,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彰显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制度优势。重点要在三个方面聚焦发力。一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动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担当“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二要坚持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坚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三要聚焦群众关切监督执纪为民。围绕党中央关于促进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强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上级有关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